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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向全世界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时隔一年,今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样场合再次强调,“中国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需要付出艰苦努力,但我们会全力以赴”,充分表达了中国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决心。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对努力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进行全面部署。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意义重大


  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高质量发展内涵丰富,涉及供给、需求、资源配置、经济循环等方方面面,而绿色、低碳、可持续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也是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碳达峰、碳中和有利于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建立清洁、低碳、高效、安全的现代化能源生产和消费体系,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的提出将中国的绿色发展之路提升到新的高度,将成为未来数十年中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基调。


  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选择。“十四五”时期,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碳达峰、碳中和是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选择。中国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有利于推动污染源头治理,实现降碳与污染物减排、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协同增效;有利于减缓气候变化特别是由此造成的极端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减少对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造成的损失;有利于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将推动中国走出一条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共同责任。当前,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紧迫,日益严峻的气候危机是摆在全人类面前的又一场严峻大考,需要世界各国协同行动、携手应对。2015年通过的《巴黎协定》指明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最新努力方向,是保护地球家园需要采取的最低限度行动,各国必须拿出务实举措。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向国际社会作出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庄严承诺,彰显了负责任大国的使命担当,将为全球能源与气候治理合作注入强大动力,为世界创造巨大的绿色低碳发展机遇,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务实之举。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主要路径


  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一是多元化发展非化石能源。锚定2030年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大力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坚持生态优先,科学布局开发建设水电站;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积极有序推进核电建设;因地制宜推动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二是完善能源市场化机制。着眼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体系,加快构建和完善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统筹协调的电力市场体系,进一步扩大市场化交易规模,不断释放改革红利。推动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和增量配电试点项目落地,推动电网企业剥离装备制造等竞争性业务。三是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全力维护能源供需动态平衡,妥善应对处置能源领域突发事件,增强能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系统化保障能力。


  加速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一是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严格落实钢铁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加大落后和过剩产能淘汰力度,持续推进处置“僵尸企业”,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加强“两高”项目节能审查,把好新上项目的节能环保低碳源头关。二是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以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和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三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培育两业融合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现代服务业和传统服务业相互促进,加快服务业创新发展和新动能培育。


  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一是突出重点领域。以冶金、建材、石化、化工、电力等行业为重点,扎实推进节能降碳工作。加大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力度,推动“公转铁”、“公转水”和多式联运,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项目建设和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二是深入实施绿色化改造。充分挖掘存量空间,在节能降碳重点行业深入开展绿色化改造,优先选择化石能源替代、原料工艺优化、产业结构升级等源头治理措施,统筹开展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试点示范。在工业园区大力推行循环经济,鼓励资源综合利用,协同推进节能减污降碳。


  激发绿色技术创新活力。一是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创新。建立基于全球合作的低碳科技创新体系,推动高能效、资源循环利用、零碳能源、负排放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性技术、颠覆性创新技术的研发创新,部署一批具有前瞻性、系统性、战略性的低排放技术研发和创新项目,突破关键材料、仪器设备、核心工艺、工业控制装置等方面的绿色技术瓶颈,打造全球低碳科技创新中心。二是加速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健全绿色技术创新公共服务体系,扶持初创企业和成果转化。引导各类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地方创投基金等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设置分类科学、合理多元的绿色技术评估评价体系,强化目标任务考核和现场验收,重点考核技术的实际效果、成熟度与示范推广价值。


  完善绿色低碳政策和市场化机制。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政府性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政府性资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资。深化资源税改革,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环境保护税制,健全绿色低碳税收优惠制度。推进资源环境类价格改革,强化节能环保电价机制,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峰谷电价形成机制、绿色行业用电支持政策。二是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创新绿色融资产品和渠道,强化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创新环境权益金融市场。三是发挥好市场化机制的促进作用。统筹碳排放权、用能权、节能量、绿证交易、绿色电力交易等相关市场化机制,加强政策机制间有机衔接。


  巩固提升生态碳汇能力。一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以及各类海域保护线;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稳妥推进核心区内居民、耕地、矿权有序退出。二是巩固提升绿色碳汇能力。以林业和草原为重点,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增加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总量,增强生态系统功能,加强资源保护及灾害防控,协同做大碳汇增量;制定林业和草原碳汇行动方案,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开展湿地治理与修复,注重湖泊、河口等淡水湿地资源的保护与恢复。三是大力开发蓝色、棕色碳汇潜力。开展海平面监测评估、蓝色碳汇研究及试点工作,推动海洋生态修复。有效发挥土壤、冻土的固碳作用,挖掘棕色碳汇空间,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坚持在多边框架下开展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积极推动《巴黎协定》全面有效落实。积极推动中美之间气候领域对话与合作,深化中欧绿色合作伙伴关系。加强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制定中国在“一带一路”国家投资项目的应对气候变化指引,限制高碳项目投资,帮助“一带一路”国家经济绿色复苏,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利用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契机,进一步加强与东盟国家在绿色发展和可持续贸易领域的全面合作。


  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网络、电视、纸媒等宣传载体,以及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时机,搭建多层次、全方位信息传播渠道,做好公益广告和主题宣传,提升全社会绿色低碳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二是鼓励绿色消费。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完善绿色产品推广机制,扩大绿色产品供给,提高节能低碳产品市场占有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行动,建立有助于绿色生活的政策和管理制度,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和消费习惯。


  积极践行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成效显著


  能源结构持续调整优化。一是能源供给结构更趋合理。经过多年发展,中国能源生产和供应能力显著提高,能源供给结构持续优化,原煤占比从2015年的72.2%下降到2019年的68.6%,天然气占比从2015年的4.8%上升到2019年的5.7%,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占比从2015年的14.5%上升到2019年的18.8%。二是能源消费结构更趋低碳。积极推进节能降碳和大气污染防治,不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可再生能源持续快速发展,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均居世界首位,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从2015年的12.0%上升到2020年的15.9%;煤炭消费占比从2015年的63.8%下降到2020年的56.8%。


  产业结构持续调整优化。在工业领域,“十三五”期间,中国钢铁行业提前完成1.5亿吨去产能目标,规模以上工业中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比明显提高,第二产业增加值占比下降3.0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占比提升3.8个百分点。在建筑领域,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8年底,全国城镇建设绿色建筑面积累计超过25亿平方米,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超过40%。在交通领域,企业运转更加高效,绿色公交普惠民生。2019年,监测的城市公交企业百车公里单耗从2015年的48.9千克标准煤降低到38.1千克标准煤,下降了22.1%;全国拥有公共汽电车69.33万辆,其中纯电动车占比从2016年的15.6%提高到46.8%。


  节能低碳新技术、新装备普遍推广。截至2019年底,钢铁行业大中型企业中,干熄焦技术普及率从2005年不足30%提高到92%以上;水泥行业低温余热回收发电技术从2005年开始起步提高到80%以上,第一代新型干法水泥技术推广率达99%,目前已研发示范第二代新型干法水泥技术;电力行业300MW以上火电机组占火电装机容量比重由2005年的47%上升到81%,钢铁行业1000立方米以上大型高炉比重由2005年的21%上升到50%,建材行业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产量比重由2005年的39%上升到99%。有关部门和机构积极推广节能低碳技术产品,发布了多批次、多领域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和典型应用案例。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稳健发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中国碳市场从无到有、试点先行、区域起步、稳健发展,经过多年实践探索,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超过2000家,涉及碳排放量超过40亿吨二氧化碳,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中国碳减排进程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有助于节能降碳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持续完善节能降碳领域的财政、税收、价格政策,建立健全用能权交易、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市场化机制;绿色金融从无到有、快速发展,成为绿色发展的重要助推器。截至2020年末,中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约12万亿元,存量规模居世界第一;绿色债券存量约8000亿元,居世界第二。强化节能领域事中事后监管,累计对2万家以上高耗能企业实施节能监察,主要高耗能行业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体系建设,提高能源管理精细化水平,促进互联网与节能工作深度融合,提高节能宏观调控能力;连续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整体协同推进,国家节能标准体系不断完善。


  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与各方一道积极推进《巴黎协定》实施细则谈判,推动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积极参与双边、多边国际能效合作,推动落实《G20能效引领计划》。加强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粮食计划署、联合国粮农组织等在气候变化南南合作领域的交流合作。在北京成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在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绿色发展中的作用,通过资金动员、能力建设、促进技术转让等方式,帮助各成员国增强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文章来源:国家和发展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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