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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政府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6万吨、0.04万吨、2.08万吨、0.99万吨。


     实施方案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部署开展节能减排十大重点工程,并明确了具体目标任务。


      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我市将全面推进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分行业制定节能改造目标,组织实施重大节能技改项目。“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0%。到2025年,全域电炉钢产能比例达到25%左右,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绿色制造示范单位达到300家以上。


      实施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我市将开展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综合诊断,推动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对园区内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设施进行绿色化改造,促进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到2025年,符合条件的市级及以上重点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园区节能环保水平显著提升。


      实施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我市将科学合理制定国土空间规划,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有序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推动清洁供热,推进余热暖民项目。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实施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建设1至2个绿色生态城区,中心城区和中新天津生态城、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基本建成“无废城市”。


      实施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我市将开展绿色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推动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发展,通过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的包装产品使用比例每年提升10%。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占比达到25%左右,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以上。


      实施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我市将推广应用农用电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发展节能农业大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膜回收率不低于85%,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55%、45%,完成国家下达的大型规模化养殖场氨排放总量削减目标任务。


      实施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我市将以提高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和气密性能、提升用能效率为路径,积极实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实施供暖系统电气化改造。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选择智能高效灯具,力争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达到100%。率先淘汰老旧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持续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到2025年,力争80%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实施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我市将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秋冬季攻坚行动,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动态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建立并完善非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技术体系,全面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提升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到2025年,巩固细颗粒物(PM2.5)和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改善成效,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域黑臭水体基本消除,12条入海河流消劣成果巩固提升。


      实施煤炭减量清洁替代工程。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我市将持续做好控煤工作,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比2020年提高4个百分点以上。“十四五”时期,煤炭消费量下降10%。


      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我市将加大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力度,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到2025年,完成国家下达的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使用量削减比例要求。


      实施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我市将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新扩建张贵庄、津沽等一批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95万吨/日,具备处理部分初期雨水能力。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到2025年,全市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均达到97%以上。


      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双碳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为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实施方案提出健全完善八项政策机制,分别为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经济政策、完善市场化机制、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


      文章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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