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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6月2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发改委称,下一步,将加强对全国节能监察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方完善节能监察体系,增强节能监察力量,规范开展节能监察工作,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确保能耗双控目标完成,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国家发改委表示,当前,部分地区存在对节能监察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节能监察体系不健全、查处违法行为力度不够等问题,与“十四五”艰巨的能耗双控工作形势和任务不相适应。需要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明确监察重点,建立常态机制,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提供坚实保障。
  《通知》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一是提升节能监察效能。针对节能监察薄弱环节,提出了加强统筹协调、提升监察能力、规范监察行为、增强服务意识、强化结果运用等5项工作要求。二是明确重点监察内容。聚焦“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执行情况、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执行情况、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节能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情况等5个重点内容,明确了监察对象和监察内容。三是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要求各地区节能主管部门制定年度节能监察计划,对重点用能单位和高耗能项目实施重点监控,按年度报送节能监察工作总结,推动节能监察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文章来源: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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