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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夏发改委出台《完善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 推动经济平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根据其解读,文件提出自治区不再统一分解下达能耗总量控制目标。能耗总量控制目标为预期性指标,可依据本地区经济增速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能耗总量目标。

一图读懂

完善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推动经济平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优化能耗双控目标管理

1.优化能耗强度目标设置。

自治区对各地区“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实行基本目标和激励目标双目标管理。

2.完善能耗总量指标分解方式。

自治区不再统一分解下达能耗总量控制目标。

能耗总量控制目标为预期性指标,可依据本地区经济增速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能耗总量目标。

增强能耗总量管理弹性

3.实行能耗总量评价考核激励政策。

4.落实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政策。

5.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考核。

6.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考核。

统筹实施评价考核和监测预警

7.调整能耗双控评价考核方式。

■统筹考虑经济形势及跨周期因素,优化对各地区能耗双控考核频次。

8.优化能耗双控监测预警方式。

实行能耗双控“月监测、季调度、半年通报”工作机制,增强监测预警的灵活性。

规范“两高”项目管理

9.充分评估论证把关。

■对不符合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产能置换、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项目不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10.严格“两高”项目节能审查。

■对经过评估论证确有必要建设的“两高”项目,严格落实各项节能要求。

分类保障项目合理用能需求

11.优先保障优质项目用能

12.合理保障低能耗强度项目用能。

13.有效化解新上项目能耗强度影响。

14.充分保障高能效低强度企业用能。

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

15.严格项目能耗强度评估审查。

强化新上项目单位增加值能耗对地区能耗强度的影响评估。

工业生产性项目增加值原则上采用生产法计算,其他项目增加值原则上采用收入法计算

16.认真落实项目节能评估核减政策。

新建项目中使用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部分的能耗,原则上不需要落实能耗替代和能耗指标。

17.强化节能审查与地区能耗双控目标联动。

加强能耗双控年度评价和中期评估结果运用。

18.落实不需办理节能审查的项目政策

加强节能事中事后监管

19.推动已批复项目加快开工建设。

20.严格项目节能验收管理。

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建成试生产之日起6个月内,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21.加大节能监察力度。

各级节能监察机构要制定年度节能监察计划。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

健全节能激励约束机制

22.加大淘汰改造激励约束力度。

加大对企业节能降碳改造、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的支持力度。

■对未按期完成节能改造、能效达不到基准水平的重点行业用能项目依法推动淘汰退出。

23.严格落实节能电价政策

认真落实国家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政策。

■严格执行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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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北极星大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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