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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碳达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全市碳达峰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2〕242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深化新旧动能转换,积极落实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紧紧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的总遵循,聚焦聚力市委、市政府“1+233”工作体系的总体部署,坚持“系统谋划、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彰显特色、积极稳妥”的原则,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智能低碳城市建设,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市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多元互补的能源供应体系基本建立,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建立,富有竞争力的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基本构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发展层次明显提升,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技术得到普遍应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碳达峰“烟台样板”“烟台经验”。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实施碳达峰“十大工程”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程。制定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到2025年,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比达到55%左右;到2030年,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比达到58%左右。

1.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秉承“严慎细实”核安全理念,围绕打造东部沿海千万千瓦级核电示范基地,积极推进海阳核电二期、三期及招远绿色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基地等核电项目建设。积极开展核能科技创新,依托上海核工院北方分院、山东核电零碳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烟台)、烟台核电研发中心等核电科研机构,加快技术创新、产业孵化和关键技术装备攻关。围绕动力装备制造、核级石墨装备制造、核电模块制造、核电数字化仪控设备和核探测器、核电汽水分离再热器等,攻克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关键技术,培育高端核电装备制造产业集群。聚焦三代核电全寿期运维、核环保、设备国产化技术研发、高温气冷堆研究等前沿技术,加快国家级核电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开展核能综合利用示范,积极推动核能供热、核能制氢等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到2030年,核电装机容量达到1000万千瓦,形成中国北方完整的核电发电、装备制造及综合利用基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区市政府、管委)

2.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氢能等扩大开发规模和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海上风电建设。以半岛南、半岛北、渤中三大片区为重点,推进国电投、华能等海上风电项目,加快海阳、牟平、蓬莱、莱州、龙口等海上风电基地建设。探索海洋牧场与海上风电融合发展模式。鼓励采取资源整合、企业联合、产业融合的方式,多措并举推进降本增效,逐步实现海上风电基地化、规模化、低成本发展。到2025年,建成及在建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力争达到500万千瓦左右;到2030年,建成及在建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700万千瓦。加快发展光伏发电。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重点推进工业厂房、商业楼宇、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建设,以福山、莱州、海阳等区市为试点,开展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光伏小镇和光伏新村,优先发展“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围绕打造“光伏+”基地,在海阳、莱州等地布局渔光、农光、盐光等综合利用项目示范,有序推进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生态治理等模式。到2025年,建成及在建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600万千瓦;到2030年,建成及在建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000万千瓦。培育壮大氢能产业。开展核、风、光等新能源制氢,电网谷段“浅绿”电力制氢,拓展多元化氢源渠道。加快布局核能制氢示范工程项目、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海阳氢醇一体化项目。布局建设加氢站,积极推广燃料电池汽车、氢能船舶、智能化家用和公共建筑用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系列装置等应用示范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其他可再生能源。统筹推进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与利用,进一步挖掘生物质能供应潜力,积极探索波浪能和海上风电综合利用,加大地热资源勘查评价力度,稳妥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3.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全面关停淘汰中温中压及以下参数或未达到供电煤耗标准、超低排放标准的低效燃煤机组。加快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不断降低供电煤耗、供热煤耗,推动煤电行业清洁高效高质量发展。推动耗煤企业“一企一策”节煤改造,因地制宜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到2025年,煤电机组正常工况下平均供电煤耗降至295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4.打造北方LNG供应储运基地。实施天然气供应海陆并进行动计划,推进国家管网南山LNG、中城乡西港区LNG和中石化龙口LNG等项目建设,到2025年,LNG年接卸能力达到1650万吨。大力提升管道气供应能力,加快输气干线、支线建设,构建互联互通输气网络。合理调配天然气消费,强化LNG作为工业企业自备燃气供气气源、城市燃气调峰备用气源、冬季气源紧张情况下补充气源、车用LNG燃料气源等多领域气源供应保障。合理推进天然气在工业、交通、民生领域需求释放,优先保障民生用气,优化天然气利用结构。实施燃气发电示范工程,适度发展天然气分布式热电联产项目。加快谋划布局天然气冷能产业,依托三大LNG项目,发挥冷能利用在低温发电、海水淡化、空气分离、轻烃分离、冷藏制冷等诸多领域优势。到2025年,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230亿立方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5.积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积极发展多能互补的源网荷储一体化智慧能源系统,推动清洁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力。提升电网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构建以特高压烟台站为枢纽,以海阳核电、莱州电厂等大型电厂为主要电源点,500千伏电网为骨干的坚强智能电网。到2025年,新建烟台特高压变电站变电容量6000兆伏安,线路长度230公里;新建500千伏变电站1座,扩建4座,新增变电容量4750兆伏安。到2030年,扩建500千伏变电站2座,新增变电容量1750兆伏安。探索建立“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工程示范,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率先在牟平生物医药基地、海阳渔光互补产业园等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园区建设。加快综合性储能示范推广应用,结合可再生能源发电、新能源微电网等项目建设,重点打造可再生能源与储能融合发展示范工程。统筹全市抽水蓄能资源,综合开发具备条件的抽水蓄能项目,发挥项目建设、运营叠加优势。到2025年,储能设施装机规模不低于50万千瓦;到2030年,储能设施装机规模达到110万千瓦。(责任单位:烟台供电公司、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专栏1:能源低碳转型重点项目及重点企业

1.核电:海阳核电二期、三期,招远绿色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基地等项目。

2.核能综合利用:海阳核电核能供暖工程、核能制氢示范工程。

3.光伏:华电莱州1000MW大型盐碱滩涂光储一体化项目、海阳海发集团辛安3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中广核烟台招远400MW海上光伏项目、龙源780MW复合农业光伏发电项目、国家电投山东海阳HG34场址海上光伏项目。

4.海上风电:国电投半岛南海上风电项目、华能半岛北海上风电项目、莱州蓝色海洋渤中海上风电项目。

5.氢能:制取:海阳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海阳氢醇一体化项目;储运:海德汽车、杰瑞股份储运设备项目;应用:烟台东德氢燃料电池核心部件及氢能装备项目、冰轮氢能研究院项目。

6生物质能发电:蓬莱3万千瓦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招远正焱热力农林生物1.2万千瓦农林生物质项目、招远玲珑热电1.2万千瓦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福山东源热电3万千瓦农林质发电生物质项目、龙口1.5万千瓦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暨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7.油气管线及LNG接收站:龙口南山LNG接收站、中石化龙口LNG接收站、中城乡西港区LNG接收站、蓬莱栾家口LNG接收站;龙口LNG接收站外输管线、中石化龙口LNG接收站外输管线;新奥环城管网至万华工业园支线、南山中油管线至万华蓬莱工业园支线;龙口南山LNG储气工程、烟台港西港区LNG储气工程。

8.储能:山东华电莱州200MW/400MWh电化学储能项目、国电投山东海阳2000MW/4000MWh储能项目、中广核招远120MW/360MWh储能电站项目、国家能源蓬莱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华能烟台八角储能项目、水发集团烟台市福山区100MW/200MWh集中式(共享)储能电站项目。

(二)工业领域碳达峰工程。制定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加快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推动重点行业有序碳达峰。

1.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工业体系。深入调整产业结构,坚决淘汰低效落后产能,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高端化发展,加快构建高效绿色低碳的现代工业体系。以化工、有色、水泥等行业为重点,严控重点耗能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执行环保、安全、技术、能耗、效益等标准,加快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步伐。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加大节能低碳技术应用、系统工艺优化、装备升级改造,全面加快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实施烟台化学工业园余废热综合利用项目,打造大型工业园区能源梯级利用及二氧化碳减排示范工程。推动工业领域能源消费低碳化转型,努力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积极推行绿色设计,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开发绿色产品,建设高水平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着力提高工业园区绿色循环化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2.推动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优化石化化工产业布局,大力培育绿色石化化工产业园区,高标准建设万华新材料低碳产业园、龙口高端低碳绿色新材料产业园等低碳示范项目。强化省级以上化工园区载体功能,积极推进区域内化工企业退城入园,对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且改造升级无望、手续不全且无法完善的企业,加大关停淘汰力度。加快石化、化工行业全流程绿色低碳升级,推动行业企业能量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深入推进化工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推动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构建“油头—化身—高化尾”完整产业链条,打造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高端绿色石化产业基地。充分发挥万华在高端精细化工领域龙头带动作用,采用国际先进生产工艺,利用我市“绿电”资源优势,实现全产业链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绿色化工和化工新材料世界级产业基地。到2025年,化工行业单位能耗销售收入提高到3万元/吨标准煤。(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裕龙石化产业园管委,有关区市政府、管委)

3.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严禁新增电解铝、氧化铝产能,严格执行产能置换,确保产能总量只减不增。抓好龙口工业铝型材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南山高端铝材向飞机制造和轨道交通领域拓展,推动逐步向轻量化零部件及终端产品制造延伸。打造招远、莱州等黄金精炼—贵金属新材料—精深加工产品产业链,推动黄金产业向精深加工转型。加快在电解铝、黄金等领域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加大生产工艺节能改造力度,积极推进先进节能工艺流程,提升生产过程余热回收水平,大力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推动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推进现有黄金矿山的集约型和保护性开采,开展绿色矿山创建行动,及时修复废弃矿山、受损山体和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山体。到2025年,电解铝吨铝电耗争取下降至12500千瓦时左右,金精炼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到国家标杆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有关区市政府、管委)

4.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出清力度,严禁新增水泥熟料、粉磨产能,引导建材行业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推动福山区生态绿色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构建绿色低碳建材产业园和新型建材研发中心,引入行业领先的生产和节能改造技术,打造烟台市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标杆示范区。推广节能技术设备,提升水泥生产线超低排放水平,深挖节能增效空间。鼓励建材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鼓励企业因地制宜利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电力、天然气应用比重。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到2025年,除特种水泥和化工配套水泥熟料生产线外,2500吨/日及以下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整合退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市政府、管委)

5.加快推动“两高”行业能效提升。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严守环保、安全、技术、能耗、效益等标准,严把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坚决执行提级审批、窗口指导及产能、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减量或等量替代制度,依托全省“两高”项目电子监管平台,实施清单化管理和全生命周期监管,逐企制定节能改造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主要产品能效水平达到国家能耗限额先进标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专栏2: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重点项目及重点任务

1.绿色重点项目:万华新材料低碳产业园项目、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万华化学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聚烯烃项目、龙口高端低碳绿色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绿碳纳米技术示范项目、绿氢与绿色甲醇(合成燃料)产业园项目、年产15万吨高纯度液体二氧化碳回收利用项目、东方电子零碳智慧园区项目。

2.重点任务: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除特种水泥熟料和化工配套水泥熟料生产线外,2500吨/日及以下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整合退出。

(三)节能降碳增效工程。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制度,并逐步向碳排放双控转变,严格执行节能审查制度,把节能降碳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各领域,加快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1.强化节能降碳管理能力建设。创新能耗管理“四个一”机制。“建立一本册子”,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按照单位能耗产出效益划分为优先发展、鼓励提升、监管调控和落后整治四类;“用好一把尺子”,根据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结果,支持高效企业优先发展,改造升级;“形成一套台账”,建立用能预算管理体系,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形成一个企业一本用能预算台账;“搭建一个池子”,对淘汰落后、技术改造、新能源发展等途径腾出的能耗碳排放指标,形成指标“池子”和交易平台,保障优质项目、企业、产业发展,推动能耗指标配置优化合理。严格落实能源审计制度,全面推进节能诊断,完善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实施低碳计量重点工程,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技术、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市、县两级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动节能监察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2.开展节能降碳重点改造工程。实施城市节能降碳改造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推广近零能耗低碳建筑,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推动空间节能和设备效率提升节能相融合技术措施,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改善区域交通配套设施,合理配置试点区域内公共自行车道、人行道及车辆通行道,因地制宜新建、扩建、改建机动车位和非机动车位;在照明改造中推行太阳能和风能照明、LED灯等高效照明设备。实施园区节能降碳示范工程,以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等高耗能集聚度比较高的园区为重点,持续优化生产装置工艺,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大力推行大用户绿电直购交易,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打造一批达到国际先进节能水平的低碳园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机关事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税收、价格、补贴等多种手段,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能效监测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统筹谋划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采用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推进多元化能源供应,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分类推进储能系统在用户侧、电源侧和电网侧示范工程建设,推动锂电、铅炭和锂电、液流电池、储热等产业基地及储能设备集成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升级改造,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绿色技术,提高现有设施能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四、政策保障

(一)提升核算和监测能力。按照国家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有关要求,完善能源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核算方法,建立覆盖重点领域的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利用大数据手段,加强关联分析和融合应用,增强碳排放监测、计量、核算的准确性,提高统计核算水平,做好碳排放数据监管工作。建立覆盖陆地和海洋生态系统的碳汇核算体系,定期开展森林、湿地、耕地等生态系统碳汇本底调查和储量评估。(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强化经济政策支持。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财政投入,设立市级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专项资金,支持绿色低碳重大行动、重点项目、应用场景、示范工程、试点建设等。发挥财政激励、税收引导功能,支持产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持续加大绿色低碳领域基础研究支持力度。整合发挥现有绿色发展方向基金作用,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构建绿色银行、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绿色低碳金融体系,积极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大力开展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金融业务,推行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等绿色保险,为实现碳达峰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大项目投资和重点园区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特别是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相关产业的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积极争取发行绿色债券,支持绿色产业加快发展。建立“两高”行业重点企业碳账户,并逐步推广到全行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各区市政府、管委)

(三)建立市场化机制。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加强重点企业碳排放配额管理。建设能源消费指标收储使用机制,出台管理办法。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碳汇补偿机制。鼓励企业置换产能、交易指标、股权合作,推动资源能源和环境容量指标向效益好的领域和企业流动。探索开展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四)完善价格调控机制。落实差别化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对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实施差别价格、超额累进价格等政策,促进能源资源集约高效利用。落实省全面清理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优惠电价政策。全面推广供热分户计量和按供热热量收费,完善落实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用气、用电价格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党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研究重大问题、建立政策体系、开展重大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分解落实到每个年度,明确推进措施,扎实抓好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责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市要结合本区域资源禀赋、产业布局、发展阶段等,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统筹兼顾,协调联动,强力推进。(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三)严格监督评价。积极落实能耗双控逐步向碳排放双控转变,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各区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碳排放控制目标的区市和部门依法依规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各区市政府(管委)要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价,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文章来源:北极星大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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