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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精神,加快推进全区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切实做好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处理好工业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定不移实施工业强桂战略,坚持创新驱动、开放合作、绿色发展,以“降强度、控总量”为关键,以实施重点行业达峰行动为抓手,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推进资源能源高效利用,着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强化绿色低碳产品供给,构建以高效、循环、低碳为特征的现代绿色工业体系,为我区如期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稳妥有序,系统推进。在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满足合理消费需求的同时,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贯穿工业生产各方面和全过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各项任务,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动各地区、各行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节约优先,源头把控。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提升利用效率,优化能源和原料结构,加强企业、行业、地区间产业耦合链接,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从源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创新驱动,数字赋能。坚持把创新作为第一驱动力,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着力推进重大低碳技术工艺攻关,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绿色低碳领域的创新应用,以数字化智能化赋能绿色化,培育壮大绿色低碳新动能。

市场主导,政策引领。坚持双轮驱动,更好发挥顶层设计、规划引领、政策引导作用,健全工业碳达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以碳减排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碳达峰工作,以高质量的绿色产品服务供给,为全社会碳达峰提供有力支撑。

(三)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与用能结构优化取得积极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提升工业企业绿色制造水平,研发、示范、推广一批减排效果显著的低碳零碳负碳技术装备工艺产品,筑牢工业领域碳达峰基础。到2025年,全区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5.8%,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大于全社会下降幅度,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绿色低碳产业成为重要支柱,重点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要工业产品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力争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与全区同步实现达峰。

二、重点任务

(一)深度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构建低碳工业体系。

加快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调整,严控重点行业产能规模,大力培育绿色低碳新兴产业,推动产业低碳协同示范。

1.构建有利于碳减排的产业布局。强化碳减排对产业发展引领作用,优先在原料与清洁能源匹配度好、资源环境可承载地区布局项目,加快推进钢铁、石化等行业向沿海临港地区适度集聚,推动建材行业向资源富集地聚集,提高集约化、现代化水平。推动企业入园进区,推进化工生产企业向化工园区转移,提高化工产业集约集聚水平。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智能及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等培育一批低碳转型效果明显的先进制造业集群。积极推进我区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绿色低碳协同发展,协同打造绿色产业链集群,有效提升绿色产业链整体竞争力。(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深入实施新一轮“千企技改”,推动企业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以增量投入带动存量优化。聚焦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发布广西工业先进节能降碳工艺、技术、装备(产品)推荐目录和广西节能降碳工程解决方案服务商推荐目录,明确绿色化改造升级方向,推动节能降碳绿色改造。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行业间企业开展协同节能降碳行动。严格落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严控新增产能。针对重点行业加强产能过剩分析预警和窗口指导,加快化解过剩产能。完善以环保、能耗、低碳、质量、安全、技术为主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持续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培育壮大绿色低碳新兴产业。强化创新驱动,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绿色环保等新兴产业,构建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高产出的绿色低碳循环产业集群,支持河池建设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培育壮大向海新兴产业,建设向海经济发展示范园区,推动建立中国—东盟海洋产业联盟,构建粤桂琼与东盟海洋合作圈。提升发展高效节能和低碳产业,推广应用高效节能低碳产品。重点发展资源综合利用、节能低碳装备、绿色环保服务等绿色低碳产业,推动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广泛应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科技厅、北部湾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采取强有力措施,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准入关,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探索推进碳排放评价,严格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单位产品能耗要达到国家发布的能效标杆水平,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之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单位产品能耗要达到国家能耗限额标准的先进水平、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对产能已饱和的行业要按照“减量替代”原则压减产能,对产能尚未饱和的行业按照国家、自治区布局和审批备案等要求,对标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标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强化节能降碳,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把节能提效作为满足能源消费增长的最优先来源,实施节能改造,大幅提升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效,推进用能低碳化、智慧化、系统化。

1.调整优化用能结构。积极利用先进技术,进一步降低火电企业发电煤耗,加大力度推动具备改造条件的煤电机组“应改尽改”。新建大型煤电采用超超临界机组,选择大容量、高参数、低能耗技术路线。稳妥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促进煤炭分质分级高效清洁利用。合理调控油气消费,加快传统燃油升级替代。推进工业领域天然气替代和电能替代。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强化天然气气源保障,建设以北部湾沿海大型LNG接收站为主的天然气储备基地,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增长。逐步降低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开展节能降碳升级改造。制定全区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方案,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聚焦钢铁、有色金属、火力发电、建材、制糖、石化化工、造纸等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强高温散料与液态熔渣余热、含尘废气余热、低品位余能等回收利用,加快推动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锅炉和炉窑整治等项目实施,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能效约束,按照国家发布的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严格执行重点领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对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装置限期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对未按期完成改造的项目进行淘汰。加快传统产业主要产品工艺升级与绿色化改造,不断优化工业产品结构。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实施锅炉、电机、变压器、风机、水泵、空压机系统等通用设备能效提升工程。鼓励企业对低效运行的风机、泵、压缩机等电机系统开展匹配性节能改造和运行控制优化。(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切实强化节能监督管理。完善能耗管理体系,对工业能耗总量实行预算管理、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强化节能监察,制定全区节能监察工作计划,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用能行为,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将年综合能耗10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接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动高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引入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辅助挖掘节能潜力。全面实施节能诊断和能源审计,鼓励重点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等模式实施改造。发挥重点领域国有企业引领作用,带头开展节能自愿承诺。在钢铁、有色金属、火力发电、石化化工、造纸、制糖等行业实施“领跑者”行动。推进园区节能降碳,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集聚度高的园区为重点,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推行绿色制造,打造多维度降碳典型。

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打造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通过典型示范带动生产模式绿色转型,推动全产业链低碳发展。

1.建设绿色工厂。选择一批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培育一批绿色制造标杆企业,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工厂绿色化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绿色工厂动态化管理,探索分类开展星级评价,鼓励绿色工厂编制绿色低碳发展年度报告。引导绿色工厂进一步提标改造,对标国内先进水平,创建一批“超级能效”工厂和能效标杆企业。强化对第三方评价机构监督管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绿色供应链。在汽车、有色金属、机械等行业选择一批代表性强、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管理水平高的龙头企业,以绿色供应链标准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为支撑,构建涵盖采购、生产、营销、回收、物流等环节的绿色供应链。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构建数据支撑、网络共享、智能协作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鼓励“一链一策”制定产业链低碳方案,发布核心供应商碳减排成效报告。(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打造绿色工业园区。通过“横向耦合、纵向延伸”,促进园区内企业采用能源资源交互利用生产模式,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渣资源化利用,完善绿色园区建设。选择一批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水平高的开发区,以企业聚集绿色发展、产业生态化链接和绿色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推动园区绿色化、循环化和生态化改造。通过利用园区闲置屋顶与地面资源,发展分布式光伏与分散式风电,打造零碳、低碳园区。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示范意义大的绿色园区,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园区绿色发展模式。到2025年,在已创建的绿色工业园区中选择一批基础好、有特色、代表性强的园区探索建设2家碳达峰碳中和先进典型。(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利用增效降碳。

加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通过资源高效循环利用降低工业领域碳排放。

1.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用足用好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开展资源利用评价。以冶炼渣、赤泥、尾矿、石材加工废料、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为重点,打造工业固体废物高效综合利用产业新模式。建设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大宗固废高效综合利用产业新模式。实施建设一批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及项目,引导企业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推进防城港、贵港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和玉林、梧州、百色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到2025年,全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广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技术工艺创新,加快绿色低碳技术变革。

加快重大低碳技术工艺创新突破和改造应用,积极推动数字技术赋能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以技术工艺革新、生产流程再造促进行业碳达峰。

1.推动绿色低碳技术重大突破。突出低碳技术研发,围绕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高效储能、能源电子、先进制氢储氢用氢、碳捕集利用封存、温和条件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等低碳技术。加快布局“减碳去碳”基础零部件、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技术研究。推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作、上下游协同的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创新体系。(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力度。遴选一批水平先进、经济性好、推广潜力大、市场亟需的工艺技术装备,定期编制发布区内先进低碳工艺、技术、装备目录,组织推介对接活动,引导企业加强工业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以钢铁、石化化工、水泥、电解铝等行业为重点,聚焦低碳原料替代、短流程制造等关键技术,推进生产制造工艺革新和设备改造,减少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建立先进低碳技术推广新机制,探索建立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为主要内容的低碳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平台,加快专利转化和技术交易。(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一批低碳技术改造示范。聚焦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机械、轻工、纺织等重点行业,实施生产工艺深度脱碳、原燃料替代、工业流程再造、电气化改造等绿色低碳技术示范工程。引导国有企业、大型企业发挥“领头羊”作用,实施一批以氢冶炼及氢储能、近零排放等为代表的降碳效果突出、带动性强的示范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业方案和技术经验。探索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封存、利用试点工程。(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科技厅、财政厅、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赋能低碳转型。

深入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产业融合发展,强化工业企业需求和信息服务供给对接,积极推动数字技术赋能工业绿色低碳转型。

1.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将5G、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融入工业生产全流程,以全场景的数字化智能化实现行业绿色转型。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加快数字化低碳解决方案应用推广。在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持续加大能源管控中心建设力度。在机械、汽车等行业打造数字化供应链体系。在轻工、纺织、食品等行业发挥信息技术在个性化定制、柔性生产、产品溯源等方面优势,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推进绿色低碳技术软件化封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大数据发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工业互联网+绿色低碳”行动。鼓励电信企业和工业企业加强产业合作和供需对接,发挥信息基础设施绿色赋能作用。规划建设自治区级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建立工业互联网数据资源合作共享机制,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数据采集、汇聚和应用,为生产流程再造、跨行业耦合、跨区域协同、跨领域配给等提供数据支撑。引导汽车生产企业牵头先行试点开展“5G+工业互联网”先导应用示范场景,争取在全国率先开展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试点工作。聚焦能源管理、节能降碳等典型场景,培育标准化的“工业互联网+绿色低碳”解决方案和工业APP,通过规模化推广助力行业和区域绿色化转型。(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大数据发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大行动

(一)重点行业达峰行动。

聚焦重点行业,厘清降碳路径,制定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制糖、汽车、机械等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分业施策、持续推进,控制碳排放量,降低碳排放强度。到2025年,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总量控制取得阶段性成果。

1.钢铁。严格落实产能置换、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等相关规定,构建清洁能源与钢铁产业共同体,加快成熟低碳冶炼技术工艺普及推广,适度稳步提高钢铁先进电炉短流程发展。开展钢铁产品绿色设计,研发高强高韧、耐蚀耐候、特种钢、节材节能等绿色钢铁新产品,拓展钢铁产品应用领域和应用场景。到2025年,吨钢碳排放强度不高于1.8吨二氧化碳/吨粗钢(长流程)和0.5吨二氧化碳/吨粗钢(短流程),短流程炼钢占比达12%以上,到2030 年,富氢碳循环高炉冶炼、氢基竖炉直接还原铁、碳捕集利用封存等技术取得突破应用,短流程炼钢占比达20%以上(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有色金属。坚持电解铝产能总量约束,科学布局铜、铅、锌、氧化铝等冶炼产能,新建及改扩建冶炼项目须符合行业规范条件,达到能效标杆水平或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环保绩效A级要求。新扩建氧化铝项目还需落实与产能规模匹配的权益铝土矿产量。突出结构调整优化,重点发展铝、铜、稀有金属精深加工,严格控制冶炼产能,推动低效产能技改升级,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实施电解铝槽及氧化铝生产线大型化、铝冶炼余热回收利用、富氧强化熔池熔炼铅锑等节能技术改造。加快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建立集约化废旧金属回收、分类、提纯园区,完善废弃有色金属资源回收、分选和加工网络,提高再生有色金属产量。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提升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余热回收水平,推动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到2025年,吨铝碳排放强度不高于12.5吨二氧化碳/吨电解铝(火电)和1.5吨二氧化碳/吨电解铝(水电),电解铝液综合交流电耗不高于13300千瓦时/吨(不含脱硫电耗)。到2030年,电解铝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提至30%以上。(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石化化工。以减油增化、精深加工为方向,推动延链补链、产品升级,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高端精细化工、可降解材料,打造广西北部湾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严格控制烧碱、电石等行业新增产能,禁止未纳入国家产业规划、自治区产业规划的新建、改扩建炼油和新建乙烯、对二甲苯项目建设,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重点突破排放气净化及提纯与利用技术、先进复合离子交换膜技术、高有机物废盐综合利用技术、高毒原料替代技术、智能制造和绿色低碳循环技术等基础技术。以石油加工等行业为重点,推动节能型加热炉、反应器、高效精馏和气固分离装备等高效塔器设备改造。到2025年,“减油增化”取得积极进展,新建炼化一体化项目成品油产量占原油加工量比例降至45%以下。到2030年,短流程合成技术实现规模化应用,实现利用二氧化碳规模化产业化。(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政策保障

(一)健全法律法规标准。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与工业碳达峰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推行节能低碳标准计量检测认证体系,大力推行绿色、低碳产品认证、森林认证、碳足迹评价及标准标识制度,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检测、评估体系。强化标准实施,严格落实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推进标准实施效果评价。积极结合实际依法制定更严格地方标准,培育先进团体标准,完善标准采信机制。鼓励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标准化专业机构等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司法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财税支持。构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财政体系,加大工业碳达峰支持力度。按规定落实好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等政策。落实北部湾经济区、自由贸易试验区、西江经济带、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河池绿色先行试验区等区域性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技术装备、绿色材料应用。(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市场机制。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用能权、水权等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快建立初始分配、有偿使用、市场交易、纠纷解决、配套服务等制度。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绿色收费价格机制,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设立生态资产与生态产品交易平台。打通绿电认购、交易、使用绿色通道。(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贯彻落实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对碳达峰相关工作的整体部署,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制定重大政策,加快构建全区统一谋划、整体部署、全面推进、系统考核的制度机制。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做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金融、能源等部门间协同,形成政策合力。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设区市指导,及时调度各设区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进展,指导各市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制定实现碳达峰分步骤的时间表、路线图。(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设区市要充分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结合本地区工业发展实际,按照本方案编制本地区相关方案,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达峰路径,加大对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力度,切实做好本地区工业碳达峰工作。国有企业要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方案,分解落实任务举措,建立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开展重大技术示范,发挥引领作用。中小企业要切实提高环境意识, 积极釆用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宣传交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科研院所、标准化组织、各类媒体、产业联盟等机构的作用,利用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活动,开展多形式宣传教育。加大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低碳相关技术人才培养力度, 开展碳排放管理员培训,建立完善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鼓励企业组织碳减排相关公众开放日活动,引导建立绿色生产消费模式,为工业绿色低碳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教育厅、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格监督考核。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工业发展整体布局,实施以碳排放强度和能耗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和能耗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建立健全工业碳达峰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将工业碳达峰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作为设区市和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考核机制,对责任不清、推进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和问责处理,确保工作落实。组织开展工业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估,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及时向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报告。(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文章来源:北极星大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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