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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挖掘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潜力

中国发展改革报社记者 | 田新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的工作目标,围绕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摸排重点领域和行业能效水平、摸排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形成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等4项重点任务,提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节能监察执法、第三方能源审计和诊断服务、能耗在线监测等4种实施方式。《通知》对加强组织实施、明确工作时限、加强结果应用、严格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推广等提出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地区、各有关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落实好《通知》要求,深入挖掘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潜力,为大力推进节能降碳行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

布置4项重点任务

重点用能单位指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的法人单位,在全国范围内约有2万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约占全国总量的70%,是落实节能降碳政策、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的重要主体。“十一五”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5号),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对相关单位建立节能管理制度、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落实节能管理措施、加强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等提出明确要求。

据了解,“十四五”前3年,全国完成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超7亿千瓦,火电平均供电煤耗降低0.9%。钢铁、电解铝、水泥、炼油、乙烯、合成氨等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平均提高6个百分点。完成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超3亿平方米,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约3%,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提高约26个百分点。

该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落实节能法规标准,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强化能效对标达标,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了《通知》。

《通知》提出,到2024年底,各地区建立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完成60%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摸清重点用能单位及其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水平,滚动更新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清单。到2025年底,各地区建立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实现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全覆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持续完善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清单。

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全面摸清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通知》布置了4项重点任务。一是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梳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结构、绿电绿证交易、主要产品及生产线、主要用能设备等信息。二是对标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等标准及政策要求,摸排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能效水平。三是对标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摸排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四是建立并滚动更新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清单,形成改造计划、明确改造时限。

明确能效诊断4种实施方式

据了解,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分领域分行业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建筑、钢铁、炼油、合成氨、电解铝、水泥、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和建设。深入开展能效诊断,以提高能耗、排放、技术等标准为牵引,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对节能降碳项目支持力度。

该负责人介绍,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主要包括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节能监察执法、第三方能源审计和诊断服务、能耗在线监测等4种实施方式。

一是严格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督促指导重点用能单位及时编制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二是依法依规实施节能监察执法。按照《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33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执行节能法规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察。

三是因地制宜开展第三方能源审计和诊断服务。采取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研究机构、节能服务企业等专业化力量,支持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第三方能源审计和能效诊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大对能效诊断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

四是强化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运行。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运行,提高数据时效性和准确性。发挥电网企业电力数据优势,积极开展以电力数据为基础的能耗监测分析。

实施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

据了解,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着力强化"十四五"后两年节能降碳工作。认真落实《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大力推进分领域分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科学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坚持先立后破,稳妥把握力度和节奏,在持续推动能效提升、排放下降的同时,着力保障好高质量发展用能需求。

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可深入挖掘节能降碳潜力,大力促进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对完成"十四五"节能目标、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通知》在抓落实方面提出了5个方面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的协调指导和跟踪调度。省级节能主管部门细化工作举措,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研究机构、节能服务企业等各方力量,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落实落地。

明确工作时限。分2024年8月底前和12月底前两个时间节点,建立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和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并完成相应单位及其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水平摸排。同时,各地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按年度实行动态更新。

加强结果应用。实施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按季度更新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清单,相关项目同步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进行储备。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仅支持纳入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清单的项目,优先支持建立节能管理档案的项目。

严格监督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按季度调度分析各地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节能监察、能效诊断、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等工作情况,将有关结果纳入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强化宣传推广。通过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对各地能效诊断和节能降碳改造、用能设备更新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先进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文章来源:中国发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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